2016年民政部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分配及使用情况公示

来源: 新疆民政厅 2022-09-15 14:57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下达2016年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的通知》(财社〔2016〕111号)文件精神,2016年,民政部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专项资助自治区民政厅项目资金10189万元。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社会公益等4个方面共计10个项目。具体为:

城镇老年社会福利机构建设项目2265万元。资助乌鲁木齐市公安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200万、乌鲁木齐市社会福利院设施设备配备65万、乌鲁木齐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综合试点项目350万、伊宁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综合试点项目550万(用于新建2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建设“互联网+”居家社区信息化服务平台)、阿克苏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综合试点项目550万(用于建设阿克苏市“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和提升改造阿克苏市社会福利园区基础设施)、库尔勒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综合试点项目550万(用于建设库尔勒市“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平台)。

目前,乌鲁木齐市公安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正在选址当中,乌鲁木齐市社会福利院医疗设施设备配备工作已全面完成,乌鲁木齐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综合试点项目(乌鲁木齐市光荣院、米东区白杨河中心敬老院、米东区三道坝敬老院、米东区羊毛工敬老院等4个养老机构设施设备添置工作和乌鲁木齐市中心敬老院、经开区头区火车西站街道中枢路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2个养老机构改造提升项目预计明年年初可全部完工;乌鲁木齐市退伍军人疗养院和新市区青格达湖乡青格达湖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新建项目,目前正在施工阶段),伊宁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综合试点项目(伊宁市托普提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利群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互联网+”居家社区信息化服务平台等3个新建项目正在进行之中),阿克苏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综合试点项目(阿克苏市“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和市社会福利园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作正在进行当中,预计年底可全部完工),库尔勒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综合试点项目(库尔勒市“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平台正在筹建之中)。

城镇养老社会福利机构建设项目实施以来,有效增加了养老服务体系综合试点地区的养老服务供给,提升了养老服务质量,进一步满足了各族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

农村敬老院建设项目650万元。用于资助伊犁、阿勒泰、阿克苏、巴州、昌吉州、博州、吐鲁番市、和田地区等9所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以及基础设施、设备的补充和更新。

目前,布尔津县禾木喀纳斯蒙古乡敬老院添置设备项目、拜城县黑英山敬老院和策勒县中心敬老院附属设施提升改造工作已全部完工;和静县巴音布鲁克镇敬老院消防改造和家电、家具购置项目正在进行中;阜康市城关镇敬老院、昌吉市二六工镇敬老院、高昌区二堡乡敬老院等3个消防改造和设施改造项目正在图纸设计阶段;温泉县敬老院消防改造和设施提升项目处于招标阶段;伊宁县阿吾利亚乡敬老院项目拟与伊宁县中心敬老院锅炉房改造、水塔检修项目进行整合,资金暂未使用。

随着上述9所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以及基础设施、设备的补充和更新项目的顺利完工,将有效提升供养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机构内供养人员保障水平。

优抚医院建设项目资金50万元。用于资助新疆荣军医院设施设备配备。

目前,该院已完成医疗设备购置工作。设备投入使用后,进一步提升了荣誉军人休养、康复的质量。使这些曾经为国家和新疆的解放、建设做出过贡献的人们,充分享受祖国繁荣富强的丰硕成果。

残疾人福利项目1618万元。资助乌鲁木齐市精神病福利院设施设备配备318万元,安排阿勒泰地区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项目资金500万元、自治区康复辅具技术中心机构能力建设项目资金800万元。

目前,自治区康复辅具技术中心机构能力建设项目和乌鲁木齐市精神病福利院设施设备配备工作正在进行当中;阿勒泰地区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项目正在开工建设阶段。待建成完工后,将有效增加我区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供给,进一步满足困难群体的精神卫生服务需求。

儿童福利类项目3310万元。用于资助乌鲁木齐市儿童福利院改扩建项目240万元、伊宁县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300万元、精河县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300万元、新源县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300万元;乌鲁木齐市、和田地区、博州、喀什地区、克拉玛依市、巴州、阿勒泰地区、克州、吐鲁番地区、昌吉州、塔城地区、阿克苏地区、哈密市等31所儿童福利院开展残疾儿童和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养治教健康项目2170万元。

目前,乌鲁木齐市儿童福利院改造提升工程和伊宁县儿童福利院新建项目已完工并投入使用;新源县儿童福利院改扩建工作和精河县儿童福利院新建项目正在进行中,预计今年年底可顺利完工。

上述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提高儿童福利机构服务质量,有效促进儿童福利事业快速发展。

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项目资金1500万元。用于专项资助我区0-18周岁具有手术适应症的残疾儿童的手术治疗及康复,其中包含2017年项目预拨资金。

据统计,2016年度,共投入1138.12万元(自治区本级彩票公益金400万元,部本级彩票公益金738.12万元),为全区553名孤儿和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实施手术治疗,手术康复率达96.5%,群众满意率达98%。

社会捐助体系建设项目131万元。资助新源县、伊宁市、博乐市、哈密市各20万元,柯坪县25万元、阿瓦提县26万元,专项用于建设慈善超市项目。

目前,柯坪县盖孜力克镇慈善超市、阿瓦提县乌鲁却勒镇慈善超市、博乐市南城区街道慈善超市、哈密市伊州区街道慈善超市均在建设之中,预计年底投入使用;伊宁市萨依布依街道慈善超市和新源县新源镇慈善超市已投入使用。

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300万元。按照每个中心30万的标准,资助柯坪县、拜城县、莎车县、巴楚县、墨玉县、霍城县、高昌区、哈密地区、和田地区和阿勒泰地区等10个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的设施设备改造升级。

目前,上述单位已完成购置设施设备和改造建设,资金投入到位,使用到位,使用率达到100%。提高了救助管理工作效益,创造了有利于流浪未成年人接受教育和健康成长的内部环境和机制,充分发挥了救助管理机构的功能和正常运行。

殡葬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更新改造项目300万元。用于资助南疆四地州33个县市购置配备殡仪服务专用车辆。

我厅在民政部本级公益金资助300万元的基础上,自治区财政配套158.7万元,购置33辆殡仪服务专用车,妥善解决了我区对遗体接运车辆投入不够,致使各地遗体接运车辆严重不足,少数民族群众尸体接运难等系列问题。杜绝因少数民族群众租用社会车辆接运遗体,不仅安全得不到保障,而且运费较高等难题,切实保障了少数民族群众的基本殡葬权益。殡仪服务专用车投入使用还可以防止一些宗教极端分子和民族分裂势力传播宗教极端思想,为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推进殡葬“去极端化”工作起到了保障作用。

社会工作和志愿者服务项目65万元。资助伊犁州、阿克苏地区各25万元,克拉玛依市15万元,用于开展“三社联动”试点项目。重点在为老服务、特困家庭帮扶、残疾人服务、重点人员心理疏导及社区志愿服务等领域,以社区为平台,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项目,建立和完善“三社联动”服务机制,进一步推动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专业社工人才队伍建设。

试点单位伊犁州在伊宁市汉滨公园社区、宁远社区、东苑社区,开展了《“三社联动”让爱回家》公益服务、政府购买养老领域专业社工服务项目《乐享》、扶贫领域专业社工服务项目《星火计划》、社区维稳工作人员减压专业社工服务项目《我要稳稳的幸福》等13项服务项目。克拉玛依市积极探索完善“以社区为平台、政府扶持监督、社会组织承接、专业社工引领、项目化管理运作”的“三社联动”工作模式。阿克苏地区初步建立起村两委、社会组织和专业社工联动运行模式,开展了农村“去极端化”社会工作介入示范项目,通过对重点人员家庭及外部环境进行解构,帮助建立亲友邻里间的信任与帮扶关系,拓展家庭成员的社会空间,促进家庭和个人的融入与发展,提升“去极端化”工作成效,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