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教育资助项目
西安市教育资助于2003年正式启动。是利用财政资金和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的针对解决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及经济条件较差的城乡贫困学生就学困难设立的项目。8年来,共资助12973人,发放资助金4869.5万元,其中福利彩票公益金2334万元。
一、教育资助的历史背景
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有很多在贫寒中努力上进的孩子,他们要战胜贫穷的命运。一位大学新生在助学申请书上写道:“多少个寒冬酷暑,多少个日日夜夜,我全身心地扎入书海之中,吮吸着可以改变命运的知识。尽管腿脚冻得麻木,尽管挥汗如雨,但我仍然深夜挑灯、黎明早起,甚至通宵达旦地学习,为的就是考所好大学。”调查显示,如果按照每名贫困大学生每年平均支出8000元计算,一个本科生四年最少花费3.2万元,“家有大学生,拖得全家穷”在低保户中相当普遍,为供孩子上大学,大额借债的家庭比比皆是。
二、教育资助项目的主要内容
西安市市委、市政府一直对解决困难群众子女就学问题非常重视,2003年以来,先后出台了《西安市城镇低保对象子女教育资助暂行办法》(市政办发[2003]147号)和《西安市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子女教育资助暂行办法》(市政办发[2006]166号)。
1、资助对象:(一)正在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的子女通过普通高考,被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和专科院校录取的国家计划内的统招生。(二)正在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残疾学生通过普通高考或中考,被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和专科院校录取的国家计划内的统招生及高中生(含中专和技校)。(三)农村执行计划生育独女户、双女户家庭子女通过普通高考,被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和专科院校录取的国家计划内的统招生。
2、资助标准:大学本科生每人3000元;大专生(高职生)每人2000元;中专、技校、高中生每人3000元。2008年,市政府决定将资助标准分别提高到了7000元、5000元和3000元。
3、教育资助金由财政预算资金和社会福利有奖募捐的公益金各解决50%。
三、教育资助项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教育资助让困难学生有钱上学。家住周至县终南镇谢村的低保户贾宁波,少年丧母,母亲贾雪红患癌症病故。家有5口人,83岁的老奶奶王秀翠;13岁弟弟的贾财博,也在求学,全家依靠继父赵昌停,在村子里打零工,哥哥贾卫博为了供弟妹求学也早早地外出打工。2010年贾宁波参加高考,考试成绩663分,即将面临的高额学费,无疑为这个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所幸的是,贾宁波是我市农村低保对象,按照《西安市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子女教育资助暂行办法》的规定,已被西北工业大学录取的贾宁波,获得了7000教育资助金。当获得资助后,贾宁波83岁的奶奶王秀翠、当着乡邻四方的面激动地说:“现址的政府真好,过去谁还管娃上学。”
教育资助提高了贫困群体的脱贫能力。1998年、2000年马国卫夫妇陆续下岗,日常生活开支和孩子马赛上学费用,压得夫妇俩喘不过气,2005年申请享受低保的同年,马赛考上了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并获得3000元教育资助,如愿继续深造。2007、2008马赛还获得福彩资助1000元奖学金。2009年马赛毕业后,应聘到中国保利集团。同年8月,马国卫主动提出退出低保。自2003年开展教育资助工作以来已有5000余名贫困学子陆续走上工作岗位,开始报效国家回报社会,其家庭的经济状况也得以改善。
四、教育资助项目的意义
一是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资助政策,切实减轻经济困难家庭的教育负担,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民生问题的高度关注和对生活困难群众的关心,体现了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
二是促进了教育公平。教育公平是人发展起点的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让每一个困难学生上得起学”,是保障困难家庭学生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促进教育公平、保障社会公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三是帮助困难家庭改善贫困状态。“知识可以改变命运”,即使是在经济、社会地位等方面存在巨大不平等的情况下,通过学习,接受教育,人同样可以获得公平竞争,向上流动的机会。处于贫困家庭的学生正是通过资助,接受教育,拥有知识,获得摆脱贫困能力,使其生存状态得到明显改善。
四是弘扬了“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福利公益金资助城乡困难群众上大学是一项公益事业,体现了福利彩票“来自社会,服务社会,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体现福彩对困境学生的关爱,实实在在帮助解决贫困学子上学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