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西藏自治区使用中央下达民政部本级彩票公益金情况

来源: 西藏自治区民政厅 2022-09-15 11:41

2016年西藏自治区本级投入12071.66万元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和公益事业。依据福彩“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按照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则,统筹考虑区域发展、人口数量、建设规模等因素,确定项目补助标准,重点用于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服务的社会福利设施建设。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和《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彩票公益金信息公开专栏的函》(民电[2017]10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西藏自治区2016年本级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老年人福利项目情况

西藏自治区2016年安排使用福彩公益金6440万元,用于18个养老服务机构附属设施设备的建设和配备。附属设施设备主要包括:建设阳光棚、浴室、活动室、爱心超市以及安装监控设备等。

二、儿童福利项目情况

西藏自治区2016年安排使用福彩公益金1403.66万元,用于6个儿童福利机构附属设施设备的建设和配备,其中467.66万元用于西藏自治区儿童福利院室内活动室附属项目建设、250万元用于拉萨市儿童福利院综合楼改造及拉萨市SOS儿童村安装监控设施、686万元用于日喀则市、那曲地区、阿里地区4个儿童福利院的爱心超市项目建设。

三、残疾人福利项目情况

西藏自治区2016年安排使用本级福彩公益金1110万元,用于5个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项目建设及设施配备,其中300万元用于拉萨市曲水县残疾人就业安置扶持中心项目建设、330万元用于昌都市察雅县残疾人康复中心购置设备、240万元用于改扩建山南市错那县残疾人就业指导中心项目建设、100万元用于改扩建贡觉县残疾人服务设施、140万元用于洛隆县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项目附属设施建设。

四、其他社会公益类项目

西藏自治区2016年安排使用本级福彩公益金共计3118万元,投入其他社会公益类项目,其中1018万元用于3个天葬台维修改造项目、1650万元用于5个慈善爱心超市项目建设、450万元用于日喀则市南木林县流浪乞讨救助管理中心项目建设。

自治区民政厅根据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公益金留成总额,拟定自治区本级彩票公益金的使用年度项目计划。根据项目计划要求,各地(市)结合实际上报项目需求情况及项目申报材料;民政厅根据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范围,对各地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进行筛选,拟定分配方案,报区财政厅审定后下拨项目资金,由各级民政部门组织实施。同时,督促各地(市)严格按照《彩票公益金管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合法合规使用好本级福彩公益金,做到规范管理、专款专用,使公益金发挥最大效益。

西藏自治区民政厅

2017年7月24日